摩托車引擎震耳欲聾 上海首開罰單:拘留15天記39分罰6500元



(上海十一日電)經查證,姜某存在7項交通違法行為,總計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收繳牌證,扣留車輛,記39分,罰款6500元。
12月1日凌晨,徐家匯路沿街住戶向上海市相關部門舉報,當天凌晨5時許聽到震耳欲聾的摩托車引擎轟鳴聲。當天,上海公安交警部門通過調查找到違法當事人姜某及其摩托車。這是上海12月1日《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噪聲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正式施行以來查獲的第一起機動車噪聲污染違法行為。
近期,上海公安交警在浙江公安交警的配合下,對姜某及其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浙DXP203"的行為進行了調查。經查驗鑒定後,對其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15日,收繳牌證扣留車輛,並處以記12分罰款5000元。同時,姜某還存在噪聲污染、多次闖紅燈、改裝車輛等交通違法行為,總計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收繳牌證,扣留車輛,記39分,罰款6500元。
據上海公安交警介紹,經查證,姜某存在以下7項交通違法行為:噪聲污染違法行為,處以記3分,200元罰款;4次闖紅燈違法行為,分別處以記6分,200元罰款,合計處以記24分,800元罰款;擅自改裝機動車違法行為,處以500元罰款;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15日,收繳牌證,扣留車輛,記12分,5000元罰款。
從12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噪聲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正式施行,通告中規定上海全天禁止噪聲超過80分貝的九座以下客車在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駛;每天21時至次日7時禁止噪聲超過80分貝的摩托車在本市道路行駛。駕駛超過噪聲分貝的機動車在道路通行的,處200元罰款,記3分。擅自加裝渦輪、改動排氣管及消音裝置等的,處500元罰款,並責令恢復機動車原狀。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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