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娥律師成功申請L1經驗豐富


(本報訊) 楊梅娥律師談2018年辦理 L-1跨國公司經理簽證和延期的新動向,楊律師有近20年成功申請L1的豐富經驗,辦案認真負責。詳情請電626-284-8832或微信(微信號Melanie155)洽詢。

L-1是指跨國公司經理或有特殊技能的職員的簽證或者份。以中國來講,即在中國擁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在美國擁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將調往美國分公司的高管人員或有特殊技能的職員均可申請L-1簽證,法律允許這個申請人的家屬隨行(配偶和21歲以下孩子)。

開始時,中國母公司必須投資32萬左右美元到美國分公司,美國分公司必須僱傭有美國身份的員工2人,另加申請人。必須在商業區或工業區租辦公室。中國母公司必須有25名以上的員工和一定的利潤,有資金來開分公司。因為國外母公司實力不夠,被移民局否決的案例也發生。

因為L1可以帶家屬來美國,小孩可以上公立學校,而且1年後可以辦理永久綠卡,目前第一優先辦綠卡,又沒有排期。因此辦理的申請人越來越多,移民局的否決率也越來越高。

移民局雖然沒有投資金額的要求,若因投資款太少,會被認為不足以正常開展生意;也有因辦公室太小,會被認為公司不可能發展到足夠多的員工,而被否決的。因此,申請新公司時有經驗豐富的專業移民律師把關,成功率會有85%以上的。

目前移民局對於L1申請人是否是中國母公司的高級經理,審核要求提高很多,2017年開始,經常要提供L1申請人在母公司擔任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管時候的工作產品(比如評估部門經理工作成績的報告,制定的公司政策,參與的公司其他重大決策,簽訂的重要合同等)。

特別要注意,有些申請人一年多前成立的公司,現在有3-5個員工,這樣申請L1時,移民局就會以老公司的標準來要求,起碼要有6-7個全職員工,才能畫出符合移民法要求的複雜的組織結構圖。當然,員工的人數和質量同時要提高。

如果第一年新簽L1得到1年,1年後延期的要求跟老公司申請L1類似,就是員工起碼有6-7人,營業額起碼有40萬美金左右,而且員工必須是延期前3個月招募的,所以未雨綢繆很重要。律師必須認真看清楚送給移民局的申請信。

2017年10以後,移民局對於L1延期的申請,更加嚴格, L1申請人及手下的部門經理只能做決策和管理,不可以具體參與工作,如果直接參與工作就不符合。

有些人的條件不具備是因為申請人過去的工作歷史,申請人在申請L1時和以前申請商務、旅遊簽證時填的工作單位和職位不符合,這樣也容易被懷疑中國母公司工作履歷的真實性。如果想申辦L1時,必須要找有有豐富經驗和執照的律師。(楊書傑報導)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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