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骨折自我復健 避免肌肉流失


(本報綜合報導)一般狀況下,簡單手部骨折且有做適當的固定,復原時間為6-8週,會依個人身體狀況(年齡、骨質狀況、慢性疾病等),以及是否有手術與手術方法等差異,而有時間上的差距。

若無合併其他損傷,如骨折處位於關節處,應避免做與該關節有關聯的動作;如不位於關節處,需固定受傷骨頭的上下兩關節;其餘未受傷的身體部位都需做運動,以免僵硬或肌肉流失。

運動類型可與受傷前一樣,但需避免瞬間過大的力量或撞擊,導致骨折處受影響。是否可承重?仍須詢問醫師或是復健科相關專業人員。

患處無腫痛 才可啟動復健

但是骨折多久才可以做運動?怎麼做?如果醫師沒有明確指示,應可以在患處無明顯紅、腫、熱、痛症狀的4週後開始緩和的被動運動,6週後開始緩和的主動運動。

被動運動的動作程度在自己可忍受的疼痛範圍內,緩慢輕柔的增加動作幅度,一天建議至少4次,每次10-20分鐘。

主動運動的重量或鬆緊度建議先從輕的開始,逐漸增加難度,且須達到尚能執行但有些吃力的程度才有達到訓練效果,運動頻率則是能忍受的範圍下儘可能多做。

不論是被動或是主動運動,若做完覺得痠痛或微微腫痛,則應給予適當的休息;但若有明顯腫燙或發瘀、肢體變形、觸痛、失去活動能力等狀況,應立即尋求專業。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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