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府拍板「吳音寧條款」 不赴議會備詢就開罰


(台北報導)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吳音寧拒絕到議會備詢,柯市府今早拍板通過修正「臺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增列「吳音寧備詢條款」,將送議會第十九次臨時大會審議,條例若通過,未來吳音寧不到議會備詢就得挨罰。

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今早受訪表示,預估本會期應該審不到,如本會期審不到,下會期會再提案。至於罰則部分,細節將由市場處訂定。
吳音寧:修法影響不只北農 好好釐清較妥適

對此,北農總經理吳音寧表示,她長期態度都是尊重法規跟體制,現在北市府草案通過市政會議,還需送到議會討論去確切條例。她說,一套法規跟制度都應該要通盤考量適用範圍,假若今天北市府修法那不僅是影響到北農,更會一體適用其他有與市府簽訂契約的對象,應好好釐清才比較妥適。

自前任總經理韓國瑜開始,就打開北市議員要求北農總經理到議會大會備詢的慣例,吳音寧上任之初也比照辦理,但上個會期她援引「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第9條,「市政府資本額超過50%以上之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應列席市議會備詢;董事長經市議會之邀請亦應列席備詢。市政府資本額未超過50%之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或董事長如係本府股權代表,經市議會邀請應列席報告;如二者均非市政府股權代表,由市政府指派股權代表一人列席報告。」

而北市府在北農持股僅約22%,吳音寧因此主張,市府在公司的股權代表為董事長陳景峻,她作為總經理不需進入議會備詢。因吳音寧不進入議會備詢,引發議員抨擊,但就連議長吳碧珠下令,吳音寧仍不為所動,柯文哲甚至還請出農委會「溝通」都未果。議會會期結束後,北市府立刻下手修訂該自治條例。

北市府上午進行市政會議,會中討論被稱作吳音寧條款的《台北市政府投資事業管理監督自治條例」第9條條文修正案。該案說明指出,因現行條文僅規定市政府資本額未超過50%的投資事業,其總經理或董事長如是市府股權代表,經市議會邀請應列席報告,在參照《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後,增加「並備詢」文字。

換言之,因為市府提供場地給北農,吳音寧條款通過後,吳將必須得到議會備詢。市府表示,市政會議今通過後,將函請市議會審議。吳音寧日前受訪時表示,她一直以來遵循法規體制辦理,現在態度還是一樣,若修法後會依循規範辦理。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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