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2.0上菜 長照健檢擬列扣除額


(台北十八日電)《所得稅法》「扣除額稅改方案」進入研商階段,上任甫滿1個月的財政部長蘇建榮昨指出,為因應高齡化趨勢,在增列「長照扣除額」的部分,各界已有共識;據了解,「健檢扣除額」呼聲也大,已是本次稅改兩大趨勢;預計9月底、10月初會將包含「名模條款」在內的稅改方案送進行政院審議、拼立院三讀,明年1月如期上路。

財政部昨舉行媒體座談會,外界關心焦點在扣除額稅改方案,在薪資所得核實減除部分,先前財政部委託外部學者進行研究,委外研究報告中,建議增列差旅費、行車油費、治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所屬工或商或公會會費、助理費、職業上工具支出等7項核實扣除項目。

可能會增列交通費

據了解,主要是名模林若亞遭國稅局駁回她列舉「工作必要支出費用」一狀告上法院,並聲請釋憲,大法官去年初做出釋字第745號解釋,認定國稅局禁止薪水族列舉扣除屬違憲,財政部應在2年內修正,因此財政部進行「薪資所得核實減除」此部分稅改方案被稱作名模條款。

蘇建榮表示,較可能納入的項目,包括交通費、差旅費等,例如兩個工作地點間的費用,不過仍會考量公平性;而助理費各界有許多爭議,例如立法委員的助理是公費,能否扣除?或是私人聘用的助理是否為僱主、有無投保勞健保等等,都是問題,因此會聆聽各方意見後再做最後綜整。

此外,長照、自費疫苗、坐月子等費用,是否有機會扣除?蘇建榮指出,較可能確定納入的「只有長照」,不過由於「長照保險扣除額」問題較多,目前各界較有共識的為「長照扣除額」。蘇建榮說,如果保險支出不課稅,保險給付就要課稅,但因為現在保險給付不課稅,所以長照保險也不應抵稅。

因此目前各界較有共識的為「長照扣除額」,若確定新增長照扣除額,未來不論請外籍或本勞看護,或住宿長照養護機構,都有機會使用該扣除額,不過相關課稅方式仍在研議中,會考量金額的合理性,同時配合國家的長照政策來制定。

此外,先前有立委提案增加健康檢查扣除額,據了解可能擴大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的範圍,將健檢費納入,但仍會訂定合理費用,避免稅損擴大。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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