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上訴失敗 再入監服刑


(香港報導)前特首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的案件,高等法院駁回曾蔭權定罪上訴,但20個月刑期減至12個月,訟費由500萬港元(約64萬美元)減為100萬港元(約13萬美元)。曾蔭權的律師在宣判後,提出即日處理上訴及保釋申請未成功,曾蔭權須即時還押。

曾蔭權被控2010年至2012年,在處理雄濤廣播申請數碼廣播牌照時,未向行政會議申報他向雄濤股東黃楚標,租用深圳東海花園物業。他去年2月被判罪成,在服刑約兩個月後申請就定罪、刑期及訟費提出上訴,獲准保釋候判。

曾蔭權在聽取宣判後神情沉重,扁了一下嘴,步入羈留室前望向坐在公眾席的家人。曾的家人及後再次步入法庭,隔著犯人欄的玻璃窗與曾蔭權道別。曾蔭權脫下戒指、交出錢包、電話予其妻曾鮑笑薇,並隔著玻璃窗緊握妻子雙手;曾蔭權向妻子說了一句話後,突然伏在玻璃窗前,神情悲慟,其家人神情亦顯得沉重。

據了解,曾蔭權如敗訴會先被押送到荔枝角收押所,其後很大可能在今明兩天內「轉倉」至赤柱監獄。

曾蔭權今早出庭時,有記者問有沒有到教堂,曾只回應早晨有去。他近一年最頻繁被拍到的,是早上到教堂望彌撒,曾蔭權最常與太太一同現身中環堅道的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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