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婆勒索女主播250萬


(新北報導)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一名女主播的丈夫帶徵信社架梯爬上民宅2樓陽台捉姦,見老婆和衣衫不整的小鮮肉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憤而在窗外敲打怒罵,一陣大吵後,三方徹夜談判,女主播和丈夫協議結束維持不到1年的婚約,並和小鮮肉各賠190萬元,不料這一切只是噩夢的開端,女主播開始面臨前公婆的恐嚇,日夜擔心蒐證光碟在媒體曝光。

這名捲入桃色風波的女主播,是TVBS新聞台的秦綾謙。她前年和丈夫離婚後,遭前公婆吳欣蒼、蔡馨樂指控騙婚騙財,前公婆還跑到電視台找她的長官和同事,揚言找媒體爆料捉姦光碟藉此向她恐嚇250萬元。秦不甘被勒索提告,案件纏訟2年,新北地院昨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秦女前公婆各8月、5月徒刑,婆婆部分不得上訴,前夫則被認定不知情獲不起訴。

會小鮮肉共處一室

秦綾謙跟吳炳輝於2015年11月結婚,婚後傳出她與壯健小鮮肉安德烈互傳曖昧簡訊,隔年9月30日凌晨2時許,吳炳輝帶徵信社到安德烈位於新北市淡水的透天厝,架梯爬上2樓陽台捉姦,疑拍到安德烈半裸上身坐床尾,秦綾謙則穿緊身T恤、碎花短裙坐在床邊。
外傳3人當晚就到警局徹夜協商,最後協議離婚,秦與安各賠190萬元,換取吳男放棄刑民事告訴,並交出蒐證光碟、照片銷毀,確保不外流,雙方更簽有保密條款,不得對外洩露相關內容。
秦女原以為風波可告一段落,豈料前公婆吳欣蒼、蔡馨樂卻不放過她,事發後2個月,前公婆跑到TVBS內湖辦公室找秦綾謙的主管,主管不在,前公婆就找上秦女的其他同事,聲稱:「婚禮、房租花很多錢,若女主管沒回覆,也許就要跟其他媒體爆料。」

宣稱秦女騙婚騙財

接著兩人也跑到三峽一所學校,找任教於該校的秦女友人姜女,要姜女轉告秦女付250萬元,否則讓秦女身敗名裂,秦女不堪其擾決定提告;開庭時,前公婆仍稱是秦女騙婚騙財,才追討婚禮費用、房租、家具與停車費等共250萬元。
但法院認為,前公婆去找秦女長官,要求轉告秦女還錢,還跟秦女同事展示協議書相關文件,暗示握有秦女不可告人秘密,已涉及恐嚇取財。法官痛批秦女前公婆,身為長輩不知愛護疼惜,還不斷恐嚇造成秦女身心嚴重受損,始終矯飾犯行、耗費司法資源,因此依4個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蔡女8月徒刑,依2個恐嚇取財罪判吳男5月徒刑,可上訴。
對於判決結果,秦綾謙表示:「謝謝關心,一切尊重司法判決。」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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