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2警殉職 警:疲勞駕駛釀禍 攔檢無疏失


(台南二十三日電)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兩名員警今天清晨執勤時,在路肩遭大貨車追撞死亡。警方指出,兩名員警執行過程沒有疏失,主因是肇事駕駛疲勞駕車。

國道四大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清晨5時許在國道1號南下308公里附近,攔查取締由蕭姓男子駕駛的違規貨車後,在路肩處理罰單事宜。隨後陸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從後方追撞,造成站在警車與違規貨車之間的郭振雄、葉家豪及蕭姓男子當場死亡。

國道四大隊副大隊長王怡仁上午受訪時表示,員警在國道執行攔查時的狀況不盡相同,沒有制式的形式規定。一般是攔停在路肩後,由一名員警負責開單,另一名員警負責警戒。三角錐等警示標誌是在執行臨檢、或協助排除故障車輛時才會使用。

王怡仁表示,今天的攔檢過程是由郭振雄警戒,葉家豪開單;完成開單程序後準備把罰單交給違規大貨車駕駛時,3人才會站在警車與違規大貨車中間,兩名員警在執行過程中沒有疏失。

他說,肇事的陸姓男子在接受警訊時表示,事發當時有精神不濟打瞌睡的狀況,才會偏離車道,發現時已來不及閃避。國道上的警示標誌是針對正常的駕駛人,無法預防這類突發性的事故。

警方初步調查發現,肇事的陸姓男子是昨天下午5時從高雄路竹載牛奶出車,前往桃園卸貨,今天凌晨零時許出發準備回高雄。途中在1時30分經過台中后里地磅站時曾休息約1個半小時,凌晨3時再度啟程,後來就在台南發生事故。確切事故原因還有待進一步釐清。

媒體上午詢問陸男會不會感到抱歉,陸男小聲回答了一聲有。但媒體隨後詢問他開車開了多久、有沒有感冒吃藥等問題時,陸男都沒有回答。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下午表示,目前勞檢處正在景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勞檢,並調閱出勤班表、行車紀錄等,以釐清肇事的陸姓駕駛與景山公司的關係,是否有僱用情況,以及陸姓駕駛的工作地、出勤狀況是否正常、有無違反勞基法或超時工作等現象。

勞檢處表示,根據市政府的資料顯示,景山交通公司的勞檢裁罰紀錄從103年至今共有5次,其中超時工作2次,另外還有國定假日出勤加班未依規定、未依勞基法給足特休假、出勤紀錄不實,共罰新台幣13萬元。

國道員警危險加給 內政部推每月5061元

2名國道警察郭振雄和葉家豪今天清晨在中山高取締違規時,遭另一輛大貨車追撞致死;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莊瑞雄、蔡易餘上周才在立院舉行記者會,呼籲警政署替工作環境危險的國道警察增加「危險加成」。內政部次長邱昌嶽今天表示,內政部推動警察人員警勤加給加成給與,任職國道公路警察局員警,每月除警勤加給8435元,再加6成給與5061元危險加給,新方案將待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邱昌嶽表示,警察薪水包括本俸、警勤加給、超勤加班費等部分;警勤加給方面,根據現行「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分為8435元、7590元、6745元3等級,任職屬於第1級的國道公路警察局,警勤加給每個月8435元。

邱昌嶽說,內政部長葉俊榮相當關心警察權益保障,繼日前宣布推動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人員最高年功俸額從現行500,提升到525,每月所得增加1370元後,也推動警勤加給加成給與。

他表示,內政部日前已將加成方案送行政院,待行政院核定後施行;根據內政部方案,任職國道公路警察局警勤加給,由現行8435元再加6成給與5061元危險加給,以約1100名國道員警計算,每年約需8000多萬元經費。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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