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性騷 許博允:她們違天理

強吻女聲樂家 還自比岳飛喊栽贓

(台北報導)新象文教基金會創辦人許博允,6年前利用參加台北市立交響樂團排練、聚餐等機會,對女聲樂家毛手毛腳並親吻臉頰,被依性騷擾罪判刑定讞,昨他到台北地檢署繳清還沒執行完畢的2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時,仍堅稱自己無辜,還自比岳飛遭人陷害。

號稱台灣演藝之父

許博允(74歲)昨面對記者提問:「現在全球抵制性騷擾,您要不要表示歉意?」許激動回:「什麼歉意?是她們違背天理!」「我將會在適當的時間交代事件所有始末,讓你們看清楚誰有道理。」「這是栽贓、陷害!岳飛都會被幹掉!」
許博允1978年成立新象基金會,號稱「台灣演藝之父」,卻在擔任北市市政顧問期間,捲入性騷醜聞。翁姓女聲樂家指控,2012年8月27日晚間,她和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團員排練時,許前來參觀,和她攀談時趁機摸她手臂,排練後吃消夜,許又在餐廳外對她上下摸背。

摸手摸腰判刑3月

翁女說,當下只能閃躲、不敢張揚,後來大家去續攤,她開車,許坐副駕駛座,又多次假裝指路,用手碰觸、撫摸她的手、肩與腰背,入座後,她向許敬酒,被許突襲親吻,令她反感、難過,連開合嘴巴都覺噁心。
許雖否認指控,辯沒親吻翁女嘴唇,僅於相互敬酒時禮貌性輕碰臉頰等。但法官根據證人證詞,認定許觸犯性騷擾罪,去年將許判刑3個月定讞,加上許先前另犯偽造文書等案判刑紀錄,全部應合併執行7月,扣除許先前已繳5月易科罰金,昨再以6萬元將剩餘2月徒刑執行完畢。

許博允(74歲)

★身分:新象基金會創辦人
★家庭:妻為長笛家樊曼儂,育2子
★背景:祖父許丙是日據時代台灣首富板橋林家大房的管家,身後留千億家產
★前科:
.1997年處理繼母張寶玉過繼房屋給他2子事宜,卻偽造買賣契約逃稅千萬;2001年繼母過世,許又偽造契約讓兒取得房屋,判5月
.2012年強吻觸摸翁姓女聲樂家,判3月
.以上2案合併應執行刑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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