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猛搖狂摑 未足月女嬰變植物B


(香港報導)近日接連揭發多宗虐兒案件,區域法院昨日處理一宗年輕父親疑難抵初生女兒哭鬧聲,涉多次掌摑及搖晃女兒案件,女嬰首次遇襲時還未足月,最後一次被虐後昏迷,當時才剛滿月,最終慘成植物B。法官閱畢指控後,坦言:「作為法官,我未見過更嚴重嘅虐兒情況。」當他得知B女新近情況,要靠呼吸機維持生命,身體會長大但難以康復時,不禁嘆了口氣,更一度難以言語,沉默良久後宣佈「休一休庭」,隨即匆匆走入內庭。

被告鍾紀緣原被控一項虐兒罪,去年8月被改控三項襲擊所看管兒童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被告分別於2016年12月中某日、12月14日及12月28日於元朗的寓所,故意襲擊及虐待女兒,可能導致她受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首兩次襲擊事件發生時女兒只有半個月大,第三罪則剛滿月。被告亦被指於12月28日恐嚇外母會對她造成傷害,意圖令她受驚。

主審法官游德康稱,被告面對的虐兒罪名,按法例最高可判監10年,以目前控方的開案陳詞所描述案情,表面看來,針對被告的證據頗強,若一旦定罪,「以BB目前狀態,作為法官,我未見過更嚴重嘅虐兒情況」,判刑可能超出區院最高判刑7年的權限,甚至很大機會判處貼近最高的10年刑期,否則公義未必得到彰顯。

官聞BB狀況沉默 宣佈休庭

游官並向控方查詢為何將案件安排於區院審理,建議交高院處理。主控解釋,因當初未知女嬰最新情況,但剛接獲醫生新近完成的醫療報告,得知女嬰最新情況,亦願重新考慮案件是否要交更高級法院處理。

女主控同時向法官透露,醫生在本月5日撰寫的報告,顯示女嬰目前要靠呼吸機協助呼吸,不能自己飲奶,雖然會長大,惟情況如同植物人,可見未來難於康復上有所進展。游官聞言嘆了口氣,問道「如果BB最後……」話未說完,一度沉默,狀甚擔憂,大約10秒後突然表示要休庭一會,並匆匆走入內庭。
數分鐘後法庭重開,游官繼續未完的說話,指若BB最終死亡,不但審訊級別有變,更可能會改控被告誤殺罪名。惟主控稱,雖然最初醫生提到若女嬰有併發症便難以存活,但目前女嬰情況穩定。

被告申保釋「見個女」遭拒

被捕後一直還柙的被告,曾數度向法庭申請保釋外出均未獲批准,他昨再次向法官申請保釋「見個女」,惟遭游官拒絕,續還柙候審。保釋申請被拒後,被告再向法官提出「咁可唔可以由懲教署安排我去醫院探個女?」游官直指理論上「BB係受害人,你係被告」,故認為不適合作此安排。

女嬰是被告與同居女友所生,女嬰外婆會上門幫忙湊孫。被告涉嫌因聽到女兒哭聲而大怒,並打女兒臉及臀部,又搖晃女兒。至同年12月28日,被告疑於睡房掌摑女兒,並對女兒大叫大罵,嘈吵一輪後,房間再無傳出聲音。相隔數小時,被告突抱着女嬰離開睡房,被告被指期間曾持刀指嚇外母,最後女嬰被帶到屯門醫院,當時女嬰已完全失去知覺,陷入昏迷。醫生診斷女嬰腦出血和嚴重腦缺氧,認為女嬰的傷勢是外力造成,感可疑遂報警。本案押後至下周二提訊。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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