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藍天白雲 也要人心溫暖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環安支隊大氣污染巡查組夜間巡查時,發現某建築工地有三處燃煤明火,最終確認工人王某偉在夜間取暖。因散發的煙霾中含有高濃度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質,同時焚燒物中有塑料袋和輪胎等廢舊物品,加之王某偉在查處污染時「說好話不聽,教育不聽」,所以經上級多個部門開會決定,王某偉被忻府區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這起忻州市辦理的首起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案件,經媒體曝光後,讓忻州環保和公安等部門站到了風口浪尖上。

  第一個問題,將王某偉行政拘留5日有沒有法律依據?根據報道所知,忻州市公安局將王某行拘是依據多個部門開會決定的,並沒有提到他到底觸犯了哪一條法律。但是依照法律,涉及人身自由權利的剝奪只能依據法律條例而不能有其他依據,行拘5日則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僅僅依據開會,依據領導的決定,就輕易做出行拘5日的決定,與法不符,也與我國全面實現依法治國,全面建成法治國家的階段性目標相悖,如此,怎能服眾?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當地已禁止燃燒含硫量很高的散煤,可散煤仍唾手可得?煤炭開採之後,如果先去除硫等礦物質,然後再賣,豈不是更好?所以禁燒散煤,應該從源頭抓起,要麼禁止開採含硫量高的煤,或者開採之後先進行提取然後再進行賣,這樣才能有效杜絕二氧化硫被排放到大氣中。但當地有沒有開始這樣做了呢?

  第三個問題,正如網友所說,僅僅因為烤了一些火,就被拘留五天,能讓人服嗎?首先化工廠的煙囪表示不服,那些大排量的車子也不服。類似的話,話糙理不糙。如果宿舍裡有暖氣空調,誰願意大晚上天寒地凍地到外面烤火?農民工的確很辛苦,他們本就賺錢不易。遇到這種問題主要還是要引導,引導也得注意態度。有好的態度,別人可能會不聽嗎?

  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是有益於社會的,但不能只制定法律而不宣傳,民眾必須先知法、懂法才能守法。環保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做好,需要循序漸進,嚴厲不近人情的處罰可能收效並不好,反倒會寒了人心。人性化的執法,才能讓人心溫暖與藍天白雲同在!(項向榮)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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