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惹事 余祥銓酒後打人

斥男蹭酒蹭妹「憑啥我付1.8萬」

  (綜合報導)又惹事!藝人余天的兒子余祥銓,昨和女性友人上夜店玩樂,不滿同行男子狂點香檳,一萬八千元帳單卻丟給他,引爆衝突,男子指控余出拳打人,余否認說僅推了一下,余被依傷害罪送辦、三萬元交保。余昨受訪時怒斥該男「來蹭酒又蹭妹,把妹就自己付錢,憑什麼都我付?」還說一毛錢都不會賠;男子回說沒人通知他要結帳,竟說他白吃白喝,不接受和解;余母李亞萍則說,打人就不對,要兒子自己負責。

  余祥銓(三十三歲)十二年前參加華視《快樂星期天》,遭評審毒舌批評不會唱歌,精神崩潰,後又因酒駕、違停等事件頻上新聞版面,被虧「靠爸」,他近年投資海洋深層水重振事業,未料昨又因夜店風波惹來一身腥。而聲稱被余打傷的高廉為(三十三歲),在房地產界工作,堅稱昨天只是陪女性友人玩樂,卻遭余毆打。

3萬交保稱僅輕推

  警方表示,余昨天和兩名女性友人、高男一起到北市信義區VIBE夜店喝酒,凌晨二時離開包廂,走到松壽路一家電信門市前時起爭執,警員到場時,高男指著下巴,氣說:「我被打傷,我要告他!」
余向警供稱,不認識高男,因高在夜店點了香檳卻讓他埋單才爆衝突,但余堅稱:「我沒打他,只是推他一下!」高驗傷後提告,警訊後依傷害罪將余移送,檢方指出,余否認動手,將調閱監視器釐清,先依傷害罪諭令余三萬元交保。

余伸小指嗆娘娘腔

  余祥銓昨天上午十時交保後,忍不住碎念:「我是殺人嗎?被當現行犯?」他強調:「我沒有打人,簡單說是喝酒的口角。」記者追問既然沒打人,為何會被告傷害?余則向鏡頭比出小拇指,隔空嗆對方:「因為他是娘娘腔!」余祥銓還原當時狀況,說他去找女性友人,發現她又帶了另一名女生及高男,那兩人他都不認識。一行人到夜店,他去廁所回來發現多了好幾瓶香檳,都是高男點的,帳單一萬八千元卻要他付,「根本是來蹭酒又蹭妹的,把妹就自己付錢,憑什麼都我付?」因看不慣高男嘴臉,輕推了一把,高男就大動作報警,「我爸媽都跟他道歉了,他還嗆說看我們要賠多少,我一毛錢都不會賠!」

李亞萍嘆要兒負責

  高男昨也出面說明,他說原本和兩女在基隆路的酒吧,余開車來載其中一女,他也順道上車,進到夜店包廂後,余問女方想喝什麼,女方回答香檳,余便喚來服務生點酒,陸續有三、四瓶香檳上桌。高男說,在夜店待了半小時,兩女起身說要離開,他和余送女生下樓搭計程車,余想和女方一起上車遭拒,不料,余突然衝過來朝他揮了兩拳,還罵:「剛剛都沒付錢!」路口剛好有警察臨檢,他馬上告訴警員,余還作勢要衝過來再打他。

  高男說,在夜店都是余和服務生對話,根本不知道余點了什麼,也沒見余付帳,也沒通知要結帳或各付各的,「就一副我白吃白喝的樣子,有夠衰!」事後到警局,余天很客氣,但李亞萍劈頭就問他有沒有付錢,還不斷強調酒錢都是她兒子付的,高男回嗆:「所以呢?到夜店付錢就可以打人?」堅拒和解。

  聽聞對方指控「香檳都是余祥銓點的」,余祥銓怒說:「叫他去吃大便!隨便他啦,可以去調夜店的監視錄影器出來看。」記者昨問李亞萍,她無奈嘆了好幾口氣:「唉!怎麼講?很煩啦。」強調打人就不對,要兒子自己負責,電話那頭還不斷傳來余天的碎念聲,顯然對兒子行為很不高興。

網友:被當肥羊坑

  網友昨反應不一,大多數挺余祥銓,認為他「很倒楣,被當肥羊坑了」、「別人喝酒喝到爽,酒錢卻算在自己身上,不管是誰都會抓狂憤怒」,不過也有網友認為,余不該去是非之地,建議他謹慎交友。律師吳凱玲指出,一般傷害罪最重可判刑三年,因屬告訴乃論,若雙方和解撤告,就可獲不起訴。

余祥銓

年齡:33歲(1984╱8╱25)
身材:178公分╱80公斤
經歷:
.2005年出道當藝人,遭《快樂星期天》評審包小松、包小柏毒舌批評後情緒崩潰
.2008年爸爸余天當選立委,他擔任國會助理
.除上通告,現另投資海洋深層水
情史:林曼儂、Penny、Amanda、Jenny、「蹦乳妹」周依宸
月收入:約6萬元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7-12-11
易搜網汽車買賣

老東方傢俱

版權所有 華人今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