呻吟聲太大 辣妹告按摩師性侵不成


(綜合報導)台北市19歲辣妹去年9月與友人喝酒後,到養生館找熟識的魏姓按摩師按摩醒酒,事後卻指控對方用手指侵犯她。但台北地檢署調閱養生館監視畫面,聽到二段女子忘情的呻吟聲,音量由小聲、弱聲漸轉為大聲、強聲,聲音到最大聲後,才又漸轉弱聲至停止,且女子結帳離開時神情自若,一點也看不出剛被性侵,因此以性侵罪證不足不起訴魏男。

女子指控,去年9月13日凌晨,她與朋友到東區SOGO錢櫃唱歌,喝了不少威士忌、啤酒,清晨5時許離開時她覺得累想醒酒,就到林森北路一家曾消費過的養生會館,找魏姓按摩師按摩醒酒。

當天女子選擇按摩半身及腳,範圍是肩膀到腰,她先在一樓按摩腳,再到二樓大包廂按摩上半身,當時大包廂內沒其他客人,她先趴著接受半身按摩,魏男一路幫她按摩到屁股,後來魏男又問她是否同意解開內衣,女子認為在其他店家按摩時也會解開內衣,因此同意解開。

女子說,魏男一開始依程序幫她按摩,但摸了她屁股、脫掉她內衣後就開始得寸進尺,從上半身一直按摩到下半身,接著又強行脫掉她的熱褲及內褲,用手指欺侮她的下體,還抓她手摸他的下體,當時女子臉蓋著毛巾,對方還小聲要她不要叫,她被嚇得很想哭,對方還想繼續幫她按摩,她拒絕後趕快穿上衣服結帳離開並報警。

但魏姓按摩師辯稱,當天是女子主動拉他的手去摸她的私密部位,他被挑逗後才問對方是否可進一步接觸,女子同意後他才脫掉其褲子,再用手指進行私密處深度按摩。

魏男強調過程中他有問女子是否不舒服,對方說不會,魏男還說,由於女子呻吟聲大得有點離譜,他怕吵到樓下的人,還請她小聲一點,沒想到女子離開後不久,竟帶著兩名男子到店裡興師問罪。

檢察官調閱養生館的監視畫面勘驗,發現不僅錄到二人進到二樓包廂,還清楚錄到現場聲音,從按摩布簾內傳出女子二段忘情的呻吟聲,第一段持續36秒,共有20多聲「咿哦」聲音,音量忽大忽小。

5分鐘後出現第二段聲音,持續38秒,音量由小聲、弱聲漸轉為大聲、強聲,聲音到最大聲後,再漸轉為弱聲至停止。叫聲結束後八分鐘,女子走出包廂結帳離開。

此外從監視畫面可看出,女子按摩完走出包廂到她離開為止,神情自若、沒有任何異狀,檢察官因此根據監視器畫面及兩段呻吟聲,採信魏男說詞,認為他性侵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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