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法院嚴判參與襲擊中國使館3嫌犯



(阿斯塔納二十七日電)比什凱克消息:據吉爾吉斯斯坦媒體報道,吉首都比什凱克市的五一區法院27日宣佈,判處參與襲擊中國駐吉使館的3名犯罪嫌疑人10年至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沒收其個人財產。

負責審理中國使館爆炸案的主審法官蘇班庫洛夫當天宣佈,伊斯馬伊洛夫、阿布杜拉然諾夫、曼西羅娃3人參與了襲擊中國駐吉使館的刑事案件,3人犯罪事實確鑿,因此判處伊斯馬伊洛夫18年有期徒刑並沒收個人財產,判處阿布杜拉然諾夫和曼西羅娃10年有期徒刑並沒收個人財產。

去年8月30日,中國駐吉爾吉斯斯坦大使館遭到汽車炸彈襲擊,造成使館3名人員輕傷,襲擊者在爆炸時當場身亡。爆炸由一輛攜帶爆炸裝置的車輛引起。

據吉爾吉斯斯坦警方消息,襲擊事件由恐怖組織「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策劃,發動襲擊並被炸身亡的恐怖分子為該組織成員。吉警方在調查過程中逮捕了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人因證據不足隨後被釋放。吉爾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凱克市的五一區法院今年3月31日開始審理此案件並多次進行庭審。該案目前還有4名犯罪嫌疑人仍未抓獲,吉警方已經對他們發出國際通緝令。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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