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18趴 台灣進步象徵


  (台北報導)針對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年改會委員、政大法律系教授郭明政指出,十八%優存從來都不該被視為年金的一部份,這次修法將十八趴廢除是個很重要的改革,也是台灣進步的象徵。但他直言,此次未針對錯誤的退撫制度做根本改革,這是妥協下的版本,「雖不滿意,但也只能接受」;政府應積極推動下個階段,定期的年金檢討機制。

  省下來的錢 應該用在長照

  郭明政說明,十八趴事實上是一種經濟政策、補貼而非年金,因此刪除十八趴,除有助於政府財政,也是落實公平正義。

  年改會委員、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則認為,十八趴優存既然當初是透過稅收補貼所編列的經費,現在省下來的錢,就應該用在長照公共化等政策上,但政府仍決定全部用來挹注退撫基金,延後退撫基金破產,讓社會大眾失望。

  針對所得替代率以「本俸兩倍」計算,郭明政說,替代率表面上平均降為六十%,但公務員的薪資結構是「本俸加上專業加給」,因此,替代率仍有「實質薪資」的七十%,若以「淨所得替代率」計算,也超過八十%,「在國際上是不可思議的高」。

  葉大華也說,所得替代率沒有真正處理,加上十八趴的經費仍挹注退撫基金,以延緩破產,此次改革對於財務平衡、拉近給付的效果還是很有限,也增加年輕公教員保費負擔,對年輕人不公平。

  可攜式年資 有助政府吸引人才

  此外,這次加入了「育嬰留職停薪時的年資採計」、「配偶離婚年金」、「可攜式年資」等制度,郭明政認為對於整體年金有正面助益,對於吸引人才進入公部門也很有幫助。但仍有美中不足之處,例如育嬰留職停薪時的保費要由公務人員全額自行給付並不合理,希望往後檢討時能改由政府負擔。

  他強調,退休金採計基準上調至在職最後十五年平均俸額,也有討論空間。這項改革措施是假定社會的薪資、物價與幣值維持恆定,但事實並非如此。未來定期檢討時應考慮現實情況,隨時提出修正。

  針對反年改團體認為這次修法是「溯及既往」、「政府背信」,郭明政說,如果真的溯及既往,就會要這些退休人員把以前領過的錢都交出來,但這次修法並沒有要這樣做,所以並無溯及既往的情況;他說,發放年金的目的不是要獎勵對國家有貢獻的人,而是要針對失能者、遺族或已經無法工作的人,提供能夠維持生活的保障。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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