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檳榔攏來 恐30歲就罹口腔癌


(本報綜合報導)早年研究曾指明,同時使用香菸、檳榔、酒精的人,比一般人罹患口腔癌的機率增加123倍,台北榮民總醫院腫瘤醫學部藥物治療科主任、頭頸癌症專家楊慕華強調,口腔癌為頭頸癌中佔比最高的癌症,且佔男性癌症死因中的第4位,而菸、檳榔等都是致癌高危險因子,且越早接觸罹癌年齡層越低,就曾收治一位年僅30多歲就罹患口腔癌的個案,接受多次腫瘤與重建手術,生活苦不堪言。

楊慕華醫師表示,頭頸部包括口腔癌、口咽癌、下咽癌、喉癌,由於不像肝癌、肺癌等腫瘤位置藏在身體內,頭頸癌因病灶相對接近體表,對外觀影響大,以最大宗的口腔癌為例,容易讓口腔破裂,連帶影響進食,而像是喉癌則可能導致聲音改變、沙啞等,加上頭頸癌復發機率高達5成以上,且部分患者確診已晚期,都增加後續治療與預後的困難度。

目前治療口腔癌等頭頸部癌症,建議仍先考量手術切除腫瘤,但若實在無法動刀,例如已復發轉移、病灶位置不佳等的患者,多採用化療搭配症狀治療,然而,化療副作用對生活帶來的影響不亞於外觀的變化,另外,也可考慮合併使用標靶藥物控制,可增加存活期並改善吞嚥困難與疼痛症狀,目前健保針對部分復發或轉移性頭頸部癌症患者有納入給付。

楊慕華醫師強調,即使在治療端上的醫療科技不斷進步,但最重要的還是與醫師進一步溝通,在以改善生活品質、控制病情穩定的情況下,擬定適合自己的治療計畫,而對於有嚼食檳榔、吸菸習慣者,仍要儘早戒除,目前國健署對30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或吸菸者、18歲以上有嚼檳榔(含已戒檳榔)原住民,提供每2年1次口腔黏膜檢查。而若發現口腔有莫名白斑、紅斑、潰瘍等,或頭頸部有其它異常徵狀,都應及早就醫查明症狀。

劉靜

電話本

發佈時間: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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